姜谷粉丝 |
2025-05-07 10:47 |
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姻缘纠缠,结果是“黛死钗嫁、宝玉出家”落得“终身误”结局,三人一生尽毁,未免让人痛惜。 于是就有一个观点,与其以悲剧收场,为什么不以薛宝钗为妻,林黛玉为妾,同嫁贾宝玉呢?或者反过来以林黛玉为妻,薛宝钗为妾,不也一双俩好么?这是一个经常会见到的话题,但显然过于理想化了,皆因这个说法从本质上就不成立。 林黛玉和薛宝钗虽然都与贾宝玉有姻缘之情,但不表示能够二女同嫁。双方在身份地位上基本相似,既不可能委屈同嫁给贾宝玉,也无法分出主次,关键是不可能有人荒唐做主,如此成就姻缘。 贾宝玉只是荣国府的第四代准继承人,并没资格娶两个大家闺秀享齐人之福。那时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妻妾地位天差地别。谁来做主迎娶钗黛? 贾母、贾政、王夫人和薛姨妈都做不出这等荒唐事。真要不顾一切施行了,反而成了一桩京城笑柄,不但不能光耀门楣,也会遗笑后代,遭人诟病。 林黛玉祖父是四代林侯,外祖父是二代荣国公,父亲是探花,钦点的巡盐御史。这份履历让她只可能找个门当户对的郎君作原配正室,如何能够为人作妾? 薛宝钗虽是商贾出身,祖辈没有林黛玉显赫,但薛家位列四大家族之一,是朝廷核心的几个大势力的核心成员,可与一般皇商或者商贾完全不同?书中讲到薛家是书香继世之家,也与林黛玉一样是出身书香门第的千金小姐,也是绝不可能给人作妾的。 别说是贾宝玉,就算真正的公子王孙只怕也没资格同时娶两个。想要双姝同嫁,起码也要是个王爵以上才可能不辱没了佳人。 古代婚嫁是大事,也是双方家族的体面,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利益,绝不是随心所欲,各自愿意就行的。 林黛玉不会愿意给人作妾,薛宝钗也是丢不起这个人。关键是双方的家长,也不可能同意委屈了自己,这个问题也就不可能实现。 有人可能会说,贾元春是贤德妃,她要下旨赐婚不就行了?这也是想当然。贾元春哪怕是贤德妃,那也是贾府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哪里能够随便干涉贾府的事? 从贾元春的表现来看,明显能看出她受母亲王夫人的影响,更支持金玉良姻。这从第二十八回端午节赐节礼,薛宝钗与贾宝玉的一样就能看出来。 但这也是贾元春能够隐晦表达的极限,不可能真下一道贵妃旨意,做主让贾宝玉娶薛宝钗。毕竟关乎了贵妃的地位和体面,这种插手娘家的事,也是非常犯皇家忌讳的。赐婚这件事都不可能,又奢谈“二女同嫁”这种荒唐事了。 不过,从书中的蛛丝马迹来看,尤其是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的伏笔,贾政当天重点点评了潇湘馆、稻香村和蘅芜苑,以及怡红院四处。前面三处后来住进去了林黛玉、李纨和薛宝钗,这个系列似乎表明了林黛玉与贾宝玉都有过婚姻之实。 再通过香菱与冯渊有三日婚约为宝黛姻缘作谶,以及“张金哥退婚案”被强制退婚的影射来看,林黛玉与贾宝玉确实有过短暂婚约,只是后来被迫解除了。这与贾母支持宝黛姻缘的立场,以及她具有主婚的决定权也能够支持。 而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故事,也暗示“黛死钗嫁”,薛宝钗是被作为续弦嫁给贾宝玉的事实。 通过以上线索就能够知道,林黛玉和薛宝钗都曾是贾宝玉的“妻子”,只是林黛玉被解除了婚约之后,与贾探春被皇帝赐婚二女同嫁去了海外异国,很快客死异乡。而贾宝玉虽以续弦之礼娶了薛宝钗,最终也离家出家而去。 宝黛钗三人的姻缘故事,明显借鉴了《孔雀东南飞》《钗头凤》和《梁祝》等典故的设定,倒也毋庸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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