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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应用]智能时代应坚守人的主体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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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7:37
人工智能对人类生活的日益渗透深刻改变着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产生一系列技术风险和社会问题,如大数据侵犯个人隐私、算法偏见隐藏社会歧视、技术依赖导致自主选择权受限等,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和具身人工智能可能会导致人的主体性弱化甚至发生主体性危机,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使人的生存、安全、尊严等价值和权利受到威胁,影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如何在人工智能时代坚守人的主体性,从而确保技术发展始终服务于人类福祉,成为一个愈发凸显且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命题。

  坚守人的自主性。“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是作为主体的人的实践,二者是内在一致的。无论科技如何进步,人在技术发展中的主体性不能丧失,技术的工具性和辅助性地位也不能变化;人工智能可能达到“类人化”,但不会具有同人一样的主体地位。人在技术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至少意味着两个方面:一是自主性,即是否发展、运用某种技术,人是主导者、决策者,比如人工智能可以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但是否采用及如何运用由人决定;二是责任性,即技术开发者、技术提供者、技术运用者在各自范围内必须对相应的技术后果承担责任。自主性和责任性是任何技术本身所不可能具有的。当前存在一些过度夸大人工智能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作用、担心其替代人类的观点,其理论上的误区正在于没有从实践出发理解人与技术的关系,没有科学地将实践原则与主体性原则内在统一起来。尽管人类会与人工智能形成一定的互补关系,如人工智能从事海量数据处理和一些重复性、高精度、危险性的工作,而人类专注于从事创造性、情感性、道德性工作和最终制定政策或决定策略,但人文精神不会丧失,技术永远不可能主宰或替代人类。

  坚守人的目的性。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从价值论角度看,技术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使人类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促进建设更理想的未来社会。技术在本质上是有利于人的存在和发展的,但技术异化就会走向反面,必须从价值源头确保技术发展超越工具主义和单纯功利性思维,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进步等都是人的自由解放的标志,技术创新应当关注人的需求和发展,为这些方面的不断进步创造物质基础与自由时间、发展空间。需要认识到,人工智能只是人类技术发展的一个阶段,其价值是增强人类能力,提升生活幸福指数。比如,人工智能应用于医疗,能够助力疾病诊断更加精准,也能提升药物研发水平;应用于能源优化使用,能够减少碳排放;应用于工作生活,能够替代人类从事高危工作;等等。同时,必须警惕技术的加速迭代、大数据的深度运用、算法的快速精准等对人的剥夺、压榨、物化,避免技术鸿沟造成社会群体撕裂,使人与自己的自由全面发展愈行愈远。因此,必须坚定树立数字时代以人文精神为支撑的文明进步观,绝不能落入技术拜物教的陷阱,确保技术发展为实现人的本质、人的目的服务。

  坚守人的创造性。技术一经被人发明创造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为独立的客观存在,尤其是已经具备一定“类人性”的人工智能,反过来对人形成一定的客观制约性甚至客观决定性。但正如人能够创造出人工智能一样,人也理应能够克服技术所带来的客观制约性,从而体现出面对客体制约的现实而主动选择、实践创造的力量,体现出人通过具有革命性和批判意义的实践活动实现物的外在尺度与人的内在尺度的统一。人类社会是在主客体交互作用的辩证统一中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这同样也是人工智能的发展逻辑——人不仅能通过能动的创造性为社会、自然“立法”,也理应能为技术“立法”,即进行技术治理。无论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社会环境对人的制约性有多大,但人既是社会环境、社会关系的产物,也是社会环境、社会关系的创造者、改造者,必然会在技术革命和应对技术革命的实践变革中创造出新的观念、新的力量,并由此推进技术继续发展与社会不断进步,推进人的主体性得以更自由、更充分的发挥,从而更加自觉地创造符合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社会历史。在人工智能加速发展的时代,必须健全人文与科技并重的教育体系,培养既掌握技术又具有人文关怀的人才,提升批判性思维,防止技术依赖导致人的认知退化,从而真正实现“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

  坚守人的伦理性。技术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只是在人类的运用中产生了善恶之分。人文价值是技术发展的指南针,科技发展应受到伦理和法律的规训与约束,符合人类的价值观和伦理观,实现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安全可控。人与技术的关系实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技术发展的竞争终归是人之间的竞争,技术发展应当符合人类需要的限度,做到理性、有序发展,而不能无序、恶性竞争。智能技术应当防止扩大区域、城乡、群体间的数字鸿沟,防止“赢家通吃”现象,尤其要防止困难群体受到不公平对待和被边缘化,因此,必须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化,使全民数字素养提升与智能技术发展同步,确保数字技术惠及所有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新征程上,应注重技术发展的民主性,促进技术政策讨论的公众参与,确保技术发展符合公众利益,防止技术发展脱离人类预设;坚守技术发展的规范性、道德性,通过立法防范算法歧视、保护数据隐私和知识产权,明确禁止违反人类伦理的技术发展,坚决防止和治理人工智能可能催生的“犯罪技术服务”“犯罪技术市场化”等恶果,努力实现技术发展的公平性、透明性、可解释性及责任的可追溯性。

  人工智能及更高级技术发展时代的到来不可逆转。只有坚守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价值理念,坚守人的主体性,人类才能掌控技术的发展方向,使未来的高技术社会成为一个技术与人文交融的社会,确保技术进步始终服务于人类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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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前天 19:17
人工智能时代坚守人的主体性:路径与思考

您引用的这段文字深刻剖析了人工智能对人类社会的多维度影响,并系统阐述了在人工智能时代坚守人的主体性的核心路径。这不仅是对当前技术伦理与社会发展的深刻反思,也为我们在智能时代如何保持人类的主导地位指明了方向。结合您的引述及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展开论述:

一、坚守人的主体性:核心内涵与时代紧迫性

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确实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如生产效率的飞跃、生活便利性的提升、医疗健康的突破等。但正如您所强调的,其也伴随着技术风险和社会问题,如隐私泄露、算法偏见、技术依赖导致的自主性削弱,乃至生成式AI和具身AI可能引发的“主体性危机”。这里的“主体性危机”指的是人作为认识主体、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的地位受到挑战,人的生存、安全、尊严等基本价值和权利面临潜在威胁。

坚守人的主体性,意味着在技术发展中始终将人置于中心位置,确保技术是服务于人、由人掌控、为人负责的工具。这不仅是对技术异化的警惕,更是对人类自身存在意义和价值的捍卫。

二、坚守人的主体性的四大核心路径

(一)坚守人的自主性:做技术的主人而非奴隶
1.  决策主导权:在技术发展和应用中,人必须保留最终的决策权。例如,在医疗领域,AI可以提供诊断建议和治疗方案,但最终的采纳与否、如何调整,应由医生和患者共同决定。在自动驾驶中,即使高度自动化,也应保留人类紧急接管的权利。
2.  技术选择权:社会和个人有权选择发展和使用何种技术。这涉及到技术伦理审查、公众参与决策机制的建立。我们不能被动接受技术的“洪流”,而应主动规划技术的发展方向。
3.  责任归属清晰化:技术开发者、提供者和使用者必须明确其责任。当AI系统造成损害时,不能简单归咎于“算法失误”,而应追溯到相关责任主体。这需要建立健全的责任认定和追责机制。
4.  警惕“技术拜物教”:反对盲目崇拜技术万能论,认识到AI的“类人化”是表面现象,其本质仍是工具,不具备人类的情感、意识、道德判断能力和真正的创造力。人类与AI应是互补关系,而非替代关系。

(二)坚守人的目的性: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
1.  超越工具主义:技术发展的目的不应仅仅是提高效率、创造利润(工具理性),更要服务于人的全面需求,包括物质需求、精神需求、情感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马克思所说的“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强调了人的价值和尊严是最高目的。
2.  创造自由时间与发展空间:AI替代重复性劳动,本应为人类创造更多自由时间,用于学习、创造、社交和休闲,从而实现个性发展。我们必须警惕技术异化导致人们反而被算法奴役,陷入“永远在线”的忙碌状态。
3.  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技术发展应致力于缩小数字鸿沟,避免因技术垄断导致新的社会不平等。例如,在教育资源分配上,AI可以将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偏远地区;在医疗服务上,AI辅助诊断可以提升基层医疗水平。
4.  树立人文精神支撑的文明观:拒绝“技术拜物教”,将人文精神融入技术发展的全过程。确保技术发展符合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如尊重生命、追求真理、崇尚美德。

(三)坚守人的创造性:在与技术的互动中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
1.  克服技术制约性:人类创造了AI,也必然有能力驾驭和改进AI。面对AI可能带来的客观制约(如算法偏见、数据依赖),人类应通过批判性思维和创新实践去克服。
2.  “为技术立法”——技术治理:这不仅指法律法规层面的规制,更指人类通过集体智慧对技术发展方向进行引导和规范。例如,制定AI伦理准则、数据安全法、算法透明度要求等。
3.  培养复合型人才:健全人文与科技并重的教育体系至关重要。未来的教育不仅要传授技术知识,更要培养人文素养、批判性思维、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只有既懂技术又有人文关怀的人才,才能更好地驾驭AI。
4.  防止认知退化:过度依赖AI可能导致人类某些能力(如记忆、计算、甚至独立思考能力)的退化。因此,在使用AI辅助的同时,应鼓励人类保持独立思考和动手实践的习惯。

(四)坚守人的伦理性:以人文价值为指南针规范技术发展
1.  伦理先行与法律规制:科技发展必须受到伦理和法律的双重约束。“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应成为AI发展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AI伦理审查委员会,在技术研发初期就引入伦理评估。
2.  防范算法歧视与隐私侵害:算法偏见可能导致对特定群体的歧视(如招聘中的性别歧视、贷款中的种族歧视)。必须加强对算法公平性的研究和监管。同时,严格保护个人数据隐私,防止数据滥用和泄露。
3.  推动普惠化发展:努力消除数字鸿沟,确保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都能享受到AI带来的红利。避免“赢家通吃”的局面,防止弱势群体被边缘化。
4.  明确技术发展的限度:承认技术发展的边界,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交给AI。涉及人类核心价值判断、情感交流、道德抉择等领域,应保留人类的主导地位。禁止研发违反人类伦理的技术(如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

三、现实挑战与应对策略

尽管路径清晰,但在实践中坚守人的主体性仍面临诸多挑战:

-   技术迭代速度远超伦理建设速度:AI技术日新月异,“边发展边规范”的模式难以完全规避风险。
-   利益驱动下的短期行为:部分企业和机构可能为了追求商业利益而忽视长远的社会影响和伦理考量。
-   全球治理协调难度大:AI是全球性议题,各国在标准制定、规则协调上存在差异。

应对策略:

1.  加强顶层设计与国家战略引导:如我国《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将人工智能发展纳入国家战略,并强调其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
2.  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政府、企业、学术界、公民社会应共同参与AI治理,形成多元共治的局面。
3.  推动“负责任创新”理念:将伦理考量嵌入AI研发的全生命周期(设计、开发、测试、部署、运维)。
4.  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媒介素养:使公众能够理解AI的基本原理,识别算法偏见和信息茧房,理性使用AI工具。

结论

在人工智能时代坚守人的主体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关乎人类文明的走向和未来福祉。正如您所强调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技术创新的本质是人的实践活动。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人的自主性、目的性、创造性和伦理性,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治理机制,就能确保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始终服务于人类福祉,成为推动人类自由全面发展、构建更美好社会的强大助力。这不仅是对当前技术挑战的回答,更是对人类自身价值和未来的承诺。在迈向智能社会的道路上,我们必须时刻铭记:“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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